御定子平

正官论、偏官论(1)

【001段】正官者,阳遇阴克,如甲见辛、乙见庚之类。万物必相制而后成,官者,管也,治也。木断而成材,金镕而成器,五行之正理,阴阳之妙用也。故子平之有正官,犹医家之有正治,寒则用温,热则用凉,凡以求其正而已矣。

淬砺按语:神分十种,何以命理只分正官、偏官正印偏印正财偏财伤官食神八格比肩劫财不列入诸格之内?盖因比肩、劫财乃吾之同类,无可用之理,故置之而不论。

然又何以将正官列于八格之首?盖因一切事物之发生,必因变而后成,克者,变之根由。克之中又有偏正之别,偏者阳克阳、阴克阴,阴阳同类,不能郊感,为克替之克,是破坏之克;正者阳克阴、阴克阳,阴阳异类,两气郊感,为克成之克,是成就之克。故人伦之中,以夫妻之道为首。是以,命理、人理、物理、事理,理理相通。故正官乃成就之克,阴阳之妙用,宜为八格之首。

【002段】然而正官之格,最为难得,必提纲既有正克,而四柱复有助之之神,又不僭其权而夺其用,故曰 正官 。否则官旺身衰,必赖印以生身,则取用在印,即以印取格矣;或官轻身旺,而遇财以生官,则取用在财,又以财取格矣。且有正官太多,官多即作杀论,是假杀为权之格也。四柱重见伤官食神,克制官星,是又伤官之格也,概不在正官之例。盖必日主和平有气,而四柱财印伤食,虽无所不有,然较轻量重,总不如正官之得力,方为真格。

淬砺按语:《子平真诠》之论正官格,以月令见得正官,即以正官格论断。此段则提出种种分辨,月令提纲见得正官,未必即以正官格论断,盖必日主有气,正官得力,无它物相侵,而后始论为正官格。是以八字取用立格,虽重乎月令,然不尽泥于月令之中,否则必执一而漏万。

【003段】然其要总以身旺为主,盖吾身既旺,则精神魅力,足以受其钤制,听其约束,以之遗大投艰而不难。若官强身弱,则器小而受盈,德薄而任重,其患且有不可胜言者。《易》曰: 负且乘,致冠至 ,此之谓也。故《继善篇》云: 身弱遇官,得后徙然费力。 《集说》云: 官贵太盛,旺处多虞。 故身弱者,必行身旺之运,而后发也。

淬砺按语:前段论取正官格之理法,此段则着重提出正官格宜于身旺之论。故《爱憎赋》云: 吉莫吉于刚强。

【004段】盖正官之所喜者有二:曰印,曰财;所忌者有二:曰杀,曰伤。大约身不甚旺者,急宜用印;身甚旺者,大宜用财。盖官能生印,而印复生身,则日元愈有力矣;我能用财,而财复助官,则官星益有曜矣。如己土生于寅月,寅中甲木为正官,而四柱又见丙丁,官既生印,印复护官,故云 正官 。又如甲日,用辛为正官,生于八月,辛金旺酉,日主带印,则身既强旺,足以胜官之任,其格方真。故《子平举要歌》曰: 正官最喜见财星。 《六神篇》云: 正官佩印,不如乘马。 马即财也。由是论之,则正官之需财,更甚于用印矣。但正官带财,只宜于年月干上,略带生扶之力,方不侵正官之格耳。所谓 煞与伤之忌 者,何也?盖正官如尹正,如本辖,如正人君子,方将任之专而信之笃,而不意有七杀以挠其权,有伤官以掣其肘,于是正官之才不得展,而正官之用不得伸。故《举要歌》云: 大抵官星要纯粹,正偏杂乱反无情。 《继善篇》云: 岁月时中,每怕官杀混杂。 盖甚恶伤官也。

淬砺按语:前论日元有气乃用官之前提,此段则细分 不甚旺 与 甚旺 之别,其要在于一个甚字也!大抵宜身略旺于正官,盖官来克我,必要我身有力方可胜任。若身官两停,则用之勉强。若身弱官旺,反是费力。故云 身不甚旺者,急宜用印 ,急宜者,急切之需要,缺此则万万不可少也! 身甚旺者,大宜用财 ,大宜者,优先之选择,缺此尚可支撑。

正官带财之命,最难分别,盖如财神真切,贴紧日主,则日主用财而不官,归入财格议论,此宜结合财格之相关议论而细辨之。

至于正官格之忌,一是杀来争权,二是伤官克坏,此诸书所同解也,无需烦言。

【005段】然苟有合杀制杀之神,则反足以张官之威,而助官之势。合杀者,杀远杀轻,旁有他神合而去之,则煞固未尝混我之正官,而侵我之本职也。制杀者,官杀杂见,或重犯官星,而其中适有伤食介乎其间,则杀方且屏息摄伏而不敢肆,而官之用益伸,其功名更为赫奕,复何恶于伤,复何恶于杀哉!故《碧渊赋》云: 官杀混杂,身弱则贫;官杀相停,合杀为贵。 《集说》云: 重犯官星,只宜制伏。 此之谓也。

淬砺按语:诸书多有官杀混杂,取清为贵之论。然未曾有此段如此精妙者,张威助势之说,诚此书之所独有。

【006段】抑又有说焉,正官固取提纲,然《碧渊赋》云: 年月官星,早年出仕;日时正贵,晚岁成名。 盖日时若得官星入格,亦可取贵,去留舒配,是在知变者矣。

淬砺按语:读至此段,于八字间之取格,方不泥于月令一字,盖四柱之中,若见得清纯可爱之物,皆可取之用神,并以此订定八字之格局矣!补充内容正官格至此终!

【第001段】偏官七杀者,阳遇阳克,阴遇阴克,如甲见庚、乙见辛之类,本非其所辖,而强制于我,故曰 偏官 。十干之数,遇七而见克,故曰 七杀 。身旺有制伏,则名偏官;身弱无制伏,则名七杀。偏官有制而清纯,止有一位,故名 官 。七杀重见,或官多作杀,或杀聚得化,变换不穷,锋刃可畏,故名 杀 。盖名异而实同也。

淬砺按语:开篇释名,明 偏官 与 七杀 立名之义,共二方面。

一、明立名之由:以 本非其所辖,而强制于我 释偏官,此与正官相对;以 遇七而见克 释 七杀 。

身旺有制伏,则名偏官 此释偏官第一层要义。 身旺有制伏 此五字当解为身旺和/或有制伏,即日元身旺,或柱内有制伏者,均以偏官而论。 偏官有制而清纯,止有一位 此进一步释义。人命造化,万有不齐。人命见偏官者,常常偏官重见,非止一位,此谓之浊杂,然但得偏官有制,去有余之偏官,仅存一位,则是由浊而清,由杂而纯,若得行运得当,亦可称富贵。偏官有制而清纯者,其论法与正官同,故此篇之后只论用杀之法,而不论用偏官之法。

身弱无制伏,则名七杀 此释七杀第一层要义。 身弱无制伏 此五字当解为身弱和/或无制伏,即日元身弱,或柱内无制伏者,均以七杀而论。

七杀重见,或官多作杀,或杀聚得化,变换不穷,锋刃可畏 此进一步释义。或曰 官多作杀 乃论正官之语。吾曰偏官亦同此论。凡官杀之物,只要重见,即以杀论,只要一位,即以官论。学者当先立此宗旨。

【第002段】夫正官之克日干也,如父兄之教子弟,虽鞭笞之,斥辱之,其意不过范之以正而已。若七杀者,止以势力相凌夷,其人本不良,其意甚不厚,如敌国之争胜,如仇家之伺间,我苟不足以相敌,则惟有束手受祸而已。故用偏官者,有敌杀之法,有化杀之法,有驾杀之法,有合杀之法。

淬砺按语:此举例以明正官克身之有情,七杀伤身之无情。至于用杀之法,此与诸书相类,无非敌杀、化杀、驾杀、合杀之法,以下各段分而述之。

【第003段】敌杀者,用于用刃,日元遇刃而旺。譬之我国既富且强,则敌人虽有鸱张之势,亦必回翔驯扰,而不敢发,而我反得以树其威,以尽其用。故《诀》云: 刃星得合功名远。 《集说》云: 有官有杀宜身旺。 《继善篇》云: 身强杀浅,假杀为权。 《喜忌篇》云: 杀旺运纯,身旺而为官清贵。 此之谓也。

淬砺按语:此释前文敌杀之法,必要日元强盛,日元之势与杀星之势相衡显占优势方可。一为主克者,一为被克者,如若日元之势不过略盛杀星之势,则绝无敌杀之义,乃抱虎同眠也。盖岁运变化,一旦杀星得地,必然灾生不已。

【第004段】化杀者,利于用印,盖众杀耽耽,其势可畏,苟有些微印绶,或隐或现于前后左右之间,则为之杀者,贪生忘克,杀愈多而印愈旺,印愈旺而身愈强。夫杀主于杀,而印主于生,是干戈化为玉帛也。故《六神篇》云: 众杀横行,一仁可化。 《集说》云: 当权者,用杀而兼用印。 《碧渊赋》云: 逢杀看印,遇印以荣华。 《涯泉》云: 七杀印旺生身,功名垂手。 此之谓也。

淬砺按语:此释前文化杀之法。大凡人之八字,柱中杀势强旺,则日元之势必衰弱,值此之时,虽云喜印星化杀以生身,然却不宜印星太多,只喜 些微印绶 即可。盖缘若印绶太多,则衰弱之日元反不足以受其生,反成日元之害也!是以 些微印绶 诚为此段点晴之语,学者宜细玩之。

【第005段】驾杀者,其用在食伤,我生之伤官食神,即我之股肱心腹,其气本相通,其力足相卫,但能透出一点光灵,遥遥相*,而杀之胆已丧矣,杀之鼻已牵矣,马也而可驾以乘,牛也可驾以载。制之者,所以驾之也。故《涯泉摘锦》云: 七杀有制化权,定产麒麟之子。食神制杀生财,富贵双全之人。 《六神篇》云: 一杀为害,独力可擒。 又云: 煞无明制,当寻伏敌之兵。 此之谓也。但恐制伏太过,反至无成。设使大运复行制伏之乡,其败必矣。

讲席随读

读到费解处,就着本章直接问讲席——据原文作答、标出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