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壬神定经(3)
干鬼者:甲鬼在申,乙鬼在酉,丙鬼在子,丁鬼在亥,戊鬼在寅,己鬼在卯,庚鬼在午,辛鬼在巳,壬鬼在戌,癸鬼在未。
支鬼者:子鬼在辰,醜鬼在卯,寅鬼在申,卯鬼在酉,辰鬼在寅,巳鬼在亥,午鬼在子,未鬼在卯,申鬼在午,酉鬼在巳,戌鬼在寅,亥鬼在未。
釋殺第十九
傳曰:陰氣尤毒,謂之殺也。
巳、酉、丑,劫殺在寅,寅中有陰氣生火也。災殺在卯,卯為日門,陰氣所入。天殺在辰,辰為四季陰氣,能游天上也。
申、子、辰,劫殺在巳,巳中有陰氣生土也。災殺在午,言氣生於午也。天殺在於未,言四季陰氣,能游天上也。
亥、卯、未,劫殺在申,申中有陰金也。災殺在酉,酉為月門,陰氣所出也。天殺在戌,言四季陰氣能游天上也。
寅、午、戌,劫殺在亥,亥中有陰水也。災殺在子,子為陰水,言陰氣生子也。天殺在丑,言四季陰氣能游天上也。
金神三殺者,寅申巳亥,三殺在酉。子午卯酉,三殺在巳。辰戌丑未,三殺在醜。
若占病,白虎並官事,與朱雀並者,皆大凶也。
年月三殺者,申子辰,殺在未,謂水太陰之位,殺在太陽之上,亥卯未,殺在戌,謂木少陽之位,殺在少陰之上。寅午戌,殺在丑,謂火太陽之位,殺在太陰之上。巳酉丑,殺在辰,謂金少陰之位,殺在少陽之上。凡上三傳,吉將與殺並者,吉事速。凶將與殺並者,其凶尤重。金神三殺最惡,若乘三象氣來克日辰人年者,大凶也。
釋數第二十
傳曰:數者,謂五行、十干、十二支數也。
五行數者,水,生數一,成數六。火,生數二,成數七。木,生數三,成數八。金,生數四,成數九。土,生數五,成數十。
十二支數者,子午數九,醜未數八,寅申數七,卯酉數六,辰戌數五,巳亥數四。十干數者,甲己數九,乙庚數八,丙辛數七,丁壬數六,戊癸數五。
下卷
釋相生第二十一
《金匱經》曰:二氣交會各五。五行,謂金木水火土,循環而無端。故金化而水生,水流木榮,木動而火炎,火炎而土平,積土而金成。此五行相生之情而相受也。故金生水,水生木,木生火,火生土,土生金,是為相生也。
釋相克第二十二
《金匱經》曰:五行者,各有相惡也。故金入火而銷亡,火得水而滅光,水得土而不行,土得木而腫瘡,木逢金而折傷。此五行相克之情,遞相惡也。故金克木,木克土,土克水,水克火,火克金。是謂遞相惡也。
釋月將第二十三
正月將徵明:《金匱經》曰:建寅之月,陽氣始達,徵召萬物而明理之,故曰徵明。
二月將天魁:《金匱經》曰:建卯之月,萬物皆生,各求根本,以類合聚,故曰天魁。
三月將從魁:《金匱經》曰:建辰之月,萬物皆長,枝蕊花葉,從根本而出,故曰從魁。
四月將傳送:《金匱經》曰:建巳之月,萬物盛茂,陽氣所傳而通送之,故曰傳送。
五月將小吉:《金匱經》曰:建午之月,萬物小盛,陰氣始生,奉陽之功,故曰小吉。
六月將勝光:《金匱經》曰:建未之月,萬物壯大,逾本而生,故曰勝光。
七月將太乙:《金匱經》曰:建申之月,萬物畢秀,吐穗含實,孔穴自任,故曰太乙。
八月將天罡:《金匱經》曰:建酉之月,萬物強固,柯條已定,核實堅剛,故曰天罡。
九月將太衝:《金匱經》曰:建戌之月,萬物成熟,收獲聚之,枝條剝毀,故曰太衝。
十月將功曹:《金匱經》曰:建亥之月,萬物大聚,功事成就,計定於功,故曰功曹。
十一月將大吉:《金匱經》曰:建子之月,陽氣複始,君得其位,惠化日施,故曰大吉。
十二月將神後:《金匱經》曰:建丑之月,歲功畢定,酒醴蠟祭百神,故曰神後。
天之運轉,合宿之所至,以立神名。天之十二神,動移無窮。地之十二辰,以靜而待之。或有相生,或有相克,吉凶之本,不可不知。上克下憂他人,下克上憂己身。上克下憂婦人,下克上憂男子。旺氣所勝,憂縣官。相氣所勝,憂財物。死氣所勝,憂死喪。囚氣所勝,憂囚系。休氣所勝,憂疾病。餘皆仿引例。
釋璧度第二十四
太史楊維德曰:臣等謹案:十二次取《三統歷》,配十二分野,其旨最詳。又有費真說《周易》、蔡邕《月令章句》,並後魏太史陳卓言人宿度,各有先後,令依《三統歷》入次度,與見行歷書同,所定並同。
自軫宿十二度,至氐四度,為天罡,於辰在辰。
自氐宿五度,至尾宿九度,為太衝,於辰在卯。
自尾宿十度,至斗宿十一度,為功曹,於辰在寅。
自斗宿十二度,至女宿七度,為大吉,於辰在醜。
自女宿八度,至危宿十五度,為神後,於辰在子。
自危宿十六度,至奎宿四度,為登明,於辰在亥。
自奎宿五度,至胃宿六度,為河魁,於辰在戌。
自胃宿七度,至畢宿十一度,為從魁,於辰在酉。
自畢宿十二度,至東井十五度,為傳送,於辰在申。
自井宿十六度,至柳宿八度,為小吉,於辰在未。
自柳宿九度,至張宿十六度,為勝光,於辰在午。
自張宿十七度,至軫宿十一度,為太乙,於辰在巳。
釋日度二十五
太史楊惟德曰:臣等謹案:歷法日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,太陽一日行一度,八十五歲則行不及一度。臣等今依大宋《祟天歷》,起自景甲戌歲,二十四氣、日宿次合、分璧度數,以定月將,故得用式無差,占事有准,禍福符應,時變以周,悔吝凶吉與神道而合契。
冬至,鬥宿六度二十六分。
小寒,鬥宿二十二度二十二分。
大寒,女宿六度七十七分。
立春,危宿初度九十七分。
雨水,危宿十六度五十三分。
驚蟄,室宿十四度二十分。
春分,奎宿二度五十分。
清明,婁宿初度四十分。
穀雨,胃宿二度四十分。
立夏,昴宿二度五十二分。
小滿,畢宿六度二十八分。
芒種,參宿三度八十九分。
夏至,井宿九度十三分。
小暑,井宿二十三度六十六分。
大暑,柳宿五度四十分。
立秋,星宿五度九十八分。
處暑,張宿十三度八十六分。
白露,翼宿十度十二分。
秋分,軫宿六度一分。
寒露,角宿二度五十四分。
霜降,亢宿四度九十八分。
立冬,氐宿十一度五分。
小雪,尾宿一度四十八分。
大雪,尾宿一度四十八分。
大雪,箕宿初度三十分。
假令十一月十五日冬至,在南斗六度。至二十一日,在南斗十二度。於辰在醜方,用大吉為月將。若二十日以前用式占事,猶用功曹為月將。餘皆仿此。
釋日出沒第二十六
古法曰:一晝夜有二十時,總一百刻,逐時更分,各有長短,謂辰戌丑未四時,各十三刻,其餘八時各六刻,共成一百刻也。殊不知天道運行,歲時差忒,銀漏著短長之限,實咎分盈縮之期,。臣等今依《祟天歷》,算定遲疾,四時無差於昏曉。《月令》云:日出前二刻半為曉,日入後二刻半為昏也。
冬至,日出卯正五刻空,入申正三刻二十分。
小寒,日出卯正四刻五十分,入申正三刻三十分。
大寒,日出卯正四刻二十分,入申正四刻空。
立春,日出卯正三刻三十二分,入申正四刻四十八分。
雨水,日出卯正二刻三十分,入申正五刻五十分。
驚蟄,日出卯正一刻十七分,入申正十刻三分。
春分,日出卯正初刻空,入酉正初刻空。
清明,日出寅正七刻三分,入酉正一刻十七分。
穀雨,日出寅正五刻五十分,入酉正二刻三十分。
立夏,日出寅正四刻四十分,入酉正三刻三十二分。
小滿,日出寅正四刻四十八分,入酉正四刻二十分。
芒種,日出寅正三刻三十分,入酉正四刻五十分。
夏至,日出寅正三刻三十分,入酉正五刻空。
小暑,日出寅正三刻三十一分,入酉正四刻五十分。
大暑,日出寅正四刻空,入酉正四刻二十分。
立秋,日出寅正四刻四十八分,入酉正三刻三十三分。
處暑,日出寅正五刻五十分,入酉正二刻三十分。
白露,日出寅正七刻三分,入酉正七刻十七分。
秋分,日出卯正初刻空,入酉正初刻空。
寒露,日出卯正一刻十七分,入酉正七刻三分。
霜降,日出卯正二刻三十分,入申正五刻五十分。
立冬,日出卯正三刻二十二分,入申正四刻四十八分。
小雪,日出卯正四刻二十分,入申正四刻空。
大雪,日出卯正四刻五十分,入申正三刻三十分。
釋昏曉第二十七
《黃帝》曰:曉昏之法,以星沒為曉,星出為昏。雖諸說之紛紜,奈法式而猶闕。臣等今依《祟天歷》,算定昏曉,中星定貴神經歷之方,分天官向背之所,庶占驗無失,善惡有准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