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神的確立
八字命理(子平之學)——把你出生的年、月、日、時排成八個字,再按五行的生剋制化,看一個人的稟賦與格局。書院只講其中的道理,不替你斷吉凶。
- 由日主与他干的生克阴阳推出十神
- 掌握比劫/食伤/财/官杀/印定义
十神體系是八字命理中將五行生剋轉化為人事對應關係的核心樞紐。掌握日主與其他干支之間的生克法則及陰陽屬性,進而準確確立十神,是推演命局的最基本功。
十神推演的總基準:以日干為核心
八字推命的第一步,是確立一箇中心點。這個中心點就是出生日的天干,也就是日干。我們將日干當作“我”,用它去和年幹、月幹、時幹以及地支中隱藏的天干進行對比,看它們之間是五行相同、是我生它、它生我、我克它,還是它克我。同時,還要辨別陰陽屬性:陰陽屬性不同的為“正”,陰陽屬性相同的為“偏”。《命理探源》中講得極其明白:“凡推十干生克,以日干為我,與年幹、月幹、時幹及支中所藏之幹相比較,觀其為比、為生、為克。陽見陰,陰見陽,則為正。陽見陽,陰見陰,則為偏。”
與我同類:比肩與劫財的確立
當其他天干與日干五行相同時,在命理上稱為“比”,代表與我同類的力量。如果陰陽屬性完全相同(比如陽木遇到陽木),兩者同氣相求,關係最為親密,這叫作比肩;如果陰陽屬性不同(比如陽木遇到陰木),雖然五行同類但屬性互異,這就叫作敗財或劫財。《命理探源》對此定義道:“與我比者,為比肩、為劫財、為敗財。”
我所生者:食神與傷官的確立
當某五行是由日干所生出時,稱為“我生”。在這個關係中,如果生出的天干與日干陰陽同性(如陽木生陽火),氣脈相連自然而出,這叫作食神;如果陰陽異性(如陽木生陰火),屬於異氣相生,這叫作傷官。《命理探源》對此的總結是:“我生者,為傷官、食神。”古人認為這就是人憑藉自身精力去做事並獲取報酬的象徵。
我所克者:正財與偏財的確立
日干五行所能剋制的其他天干,稱為“我克”,代表受我管理、支配的事物,即財富。如果日干與被克天干陰陽同性(如陽木克陽土),只有單純的克伐之力而無融合之情,這叫作偏財;如果陰陽異性(如陽木克陰土),既能剋制又有剛柔交感的融合之情,這就叫作正財。《命理探源》明言:“我克者,為正財、偏財。”
剋制我者:正官與七殺的確立
外界五行來剋制日干,稱為“克我”,代表著能夠約束、規範日干的力量。當這種剋制是陰陽異性相見時(如陰金克陽木),既有約束又有剛柔配合,如同法律與長輩的規勸,稱為正官;若是陰陽同性相見(如陽金克陽木),則是同性相斥的強勢壓迫,沒有協調之意,稱為偏官,又名七殺。《命理探源》指出:“克我者為正官、偏官。”《千里命稿》也補充了七殺的特性:七殺者,又名偏官。二陽相剋,二陰相剋……故謂之偏官。
生養我者:正印與偏印的確立
外界五行來生扶日干,稱為“生我”,代表給予日干滋養與庇護的力量。若來生者與日干陰陽異性(如陰水生陽木),不僅有五行相生,還有陰陽交感的親密關切,稱為正印;若是陰陽同性(如陽水生陽木),則僅僅是物質上的單向相生,缺乏親密之情,稱為偏印(也稱梟神)。《命理探源》對此定論為:“生我者,為正印、偏印。”
- 第一步:确立日干。此造日干为“丁”,五行属火,阴阳属阴,即日主为阴火。
- 第二步:看年干“庚”。庚属阳金。火克金,故为“我克”。阴火克阳金,阴阳相异为正,故年干庚金为日干丁火的正财。
- 第三步:看月干“甲”。甲属阳木。木生火,故为“生我”。阳木生阴火,阴阳相异为正,故月干甲木为日干丁火的正印。
- 第四步:看时干“丙”。丙属阳火。火见火,五行同类,故为“比”。日主阴火见阳火,阴阳相异为败财(劫财),故时干丙火为日干丁火的劫财。
演示日干与年、月、时天干之间,因为生克关系与阴阳异同,从而确立正财、正印、劫财的完整推导过程。
- 第一步:确立日干。此造日干为“甲”,五行属木,阴阳属阳,即日主为阳木。
- 第二步:看年干“己”。己属阴土。木克土,故为“我克”。阳木克阴土,阴阳相异为正,故年干己土为日主甲木的正财。
- 第三步:看月干“丁”。丁属阴火。木生火,故为“我生”。阳木生阴火,阴阳相异,故月干丁火为日干甲木的伤官。
- 第四步:看时干“甲”。甲属阳木。木见木五行相同,为“比”。阳木见阳木,阴阳同性,故时干甲木为日干甲木的比肩。
演示天干透出伤官、正财与比肩的阴阳生克推导规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