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六壬断案(亨集)

大六壬断案(贞集)(6)

邵先生曰:己巳生人,见酉乃破碎。今日又是巳日,未即是己,支干又皆败于酉,酉合巳,象配字,行年便作背后悬针杀,一因奸事,二防官钱,三防酒,必配本州岛。盖独足不行也。配后当再配西北牢城方止耳。陆漫应之,月余太守差沽酒,渠夹带刘宅私酒,又与二夫娘何盼盼凭照,因太守轿出,见他在面店,太守即搜寻他事迹,互用官钱五十多贯,及招认奸事,配本州岛牢城,后即在通判厅,累与他作闹,再与何盼盼往来,通判大怒,禀过太守,断配润州。盖独足课,故在本州岛,本年行年加日辰上,却成飞散之法,既飞散,必再出外方。酉亥丑传归西北,乃江海,必润州矣。况并众即散,来年行年并聚,遂即飞散。有二巳子,岂一番可了?不合是己巳生末传飞开,丑加亥是西北海角,亥为点水,酉为门,丑似玉字,点水边作门,门内有玉,乃润字也。

某占讼,七月庚午日午将未时。

合 勾 青 空

辰 巳 午 未   合 勾 青 空   官 庚午 青

朱卯    申虎  辰 巳 午 未   官 己巳 勾

蛇寅    酉常  巳 午 未 庚   父 戊辰 合

丑 子 亥 戌

贵 后 阴 玄

邵先生曰:凡占官讼胜负,先以刑德言之,今庚午日,午作龙为用,午火刑胜德,中巳火又助午伐德,末又罡加日本,凶课也,主事未了,又一事发,必吃棒也。果然。

某占讼五月乙未日未将卯时。

合 朱 蛇 贵

酉 戌 亥 子   玄 蛇 贵 勾   父 己亥 蛇

勾申    丑后  卯 亥 子 申   兄 癸卯 玄

青未    寅阴  亥 未 申 乙   财 乙未 青

午 巳 辰 卯

空 虎 常 玄

邵先生曰:一出头,便被枷锢,后却无事。盖申作勾加身为鬼,所以枷锢,却是日德合,末有龙,故无事。果丙申日被枷,后即疏放。三传曲直,应先曲后直也。

某占因人力打死欠米钱人解官,辛丑日子将未时。

勾 青 空 虎

戌 亥 子 丑   青 贵 朱 玄   财 癸卯 玄

合酉    寅常  亥 午 申 卯   兄 丙申 朱

朱申    卯玄  午 丑 卯 辛   父 辛丑 虎

未 午 巳 辰

蛇 贵 后 阴

邵先生曰:此课凶,然今次却免难。六年后俱恶死矣。宅上有寡母,乃天空加宅也。又须有一女损目,午为目,被亥克也。天后为用,后遇恩赦免矣。果蒙恩赦而免死编管。六年上二人复打死人,一人自缢,一人刑死,盖申金入墓也。

或占杀死二人如何决断,壬辰日酉将寅时。

合 朱 蛇 贵

子 丑 寅 卯   玄 勾 朱 玄   财  午 玄 ◎

勾亥    辰后  午 亥 丑 午   官 己丑 朱 ⊙

青戌    巳阴  亥 辰 午 壬   父 甲申 虎

酉 申 未 午

空 虎 常 玄

邵先生曰:此课大凶,盖自取乱首也。日加辰作勾,上下夹克,午作元为用,日辰上下皆是自刑,宅上勾陈俱是天罡,罡是鬼,又是死奇,又是日墓,末申又作虎入墓,其凶不可言,恐死不完尸也。后果处决。

张大郎占官事丙戌年十二月辛酉日丑将丑时。

合 勾 青 空

巳 午 未 申   虎 虎 常 常   兄 辛酉 虎

朱辰    酉虎  酉 酉 戌 戌   父 壬戌 常

蛇卯    戌常  酉 酉 戌 辛   父 己未 青

寅 丑 子 亥

贵 后 阴 玄

邵先生曰:本主徒罪,因发用自刑,乘虎临门户也。喜得中戌作常,末天喜乘龙作解神,必有恩赦相救,先凶而后吉也。果然。

杂占

沈保正壬戌生四十八岁占役事,己酉年九月乙丑日卯将戌时。

朱 合 勾 青

戌 亥 子 丑   合 阴 空 蛇   兄 丙寅 空

蛇酉    寅空  亥 午 寅 酉   财 辛未 后

贵申    卯虎  午 丑 酉 乙   父 甲子 勾

未 午 巳 辰

后 阴 玄 常

邵先生曰:保正不能脱手,于道理合当做此役也。酉加乙作蛇官鬼自缠身也。初传功曹,身已在公了,为保正之后,平安无些子事。你若不认此役,须是监系,必待认了方释。又行年与宅上午作太阴,有一人与你阴人是亲眷,来与你打关节,反探你口气,却去报他,为内鬼也。盖乙见酉为官所制,蛇是被监勒,初寅作天空为官吏,若不认,必入狱,中传天后认了却无虑,末子作勾陈,是晚而复做也。沈公之事,皆如其言,自后既脱,九年又做一次。

沈四公庚戌四月十八日辰时生,五十九岁,于戊申年七月二十三日乙巳日午将亥时因争保正而占。

勾 青 空 虎

子 丑 寅 卯   后 勾 阴 合   子 丙午 阴

合亥    辰常  未 子 午 亥   财 癸丑 青

朱戌    巳玄  子 巳 亥 乙   官 戊申 贵

酉 申 未 午

蛇 贵 后 阴

邵先生曰:课名重审,末本绝神,不合亥子又来生日,绝中又起,奈何你母劝你休争,你女又劝,俱不听,下稍自做,虽得财不善可恶,后有悔。所得之物,可以移翁棺葬此内,必生贵子,为大和尚。汝葬祖侧也。沈母乃童氏,其女亦嫁童家。童家服满,沈公欲争保正,母与又劝不听,乃自做了,后童分家,请沈公作主,沈却于公共内,取一生坟安葬。四年生一儿,为大和尚于广教寺。盖乙以子为母,午为女,亥为父,申为翁,丑为墓,申加之,是为翁墓也。本命庚戌,庚金墓丑,是自亦墓此矣。申为僧,丑为贤,上见贵,是大和尚也。

潘道士乙亥生,占住持。戊戌日戌将寅时。

空 虎 常 玄

丑 寅 卯 辰   虎 后 朱 空   官 壬寅 虎

青子    巳阴  寅 午 酉 丑   兄 戊戌 合

勾亥    午后  午 戌 丑 戊   父 甲午 后

戌 酉 申 未

合 朱 蛇 贵

邵先生曰:大凡僧道占住持,以日为我,支为住持。春得炎上局,却喜旺相,只是不合阳刃乘后加支,主住持九月与朱姓人交通,遂受刑而出。初传是鬼,临妇人上,虽三传化火生干,然火旺不久便暗,而寅木独为戌鬼,身上丑作空,正是传法之空门,目下即成,后因同牒人反来做造,因奸而坏也。潘谋住持,丑作天空,是荐贤空门之象。丑为僧,僧与道同,此住持必成。果五月受贴,六月至观。宫畔有朱百户妻,遂与往来,自六月至次年二月共九月,被原与同牒人汪三,使人告发,至官被刑而出。

大凡炎上局,自是有头无尾,如火之炎,暂时便止,那更合后,遂为失友。午作天后,是妇人,午未字像朱姓,戊日阳刃在午,故主刑,自第四课传出,故出观。暗贵作空,故可至观。既至自然被害也。

一订云,午乃离朱雀,故姓朱。午未字像朱说非。又曰,后乃妇人,午亦妇也。加支为日之刃,故因妇人受责。在支上是以主得住持而始蒙责。

长老常占己丑年二月癸丑日酉将戌时。

蛇 朱 合 勾

辰 巳 午 未   常 玄 常 玄   兄 壬子 玄

贵卯    申青  亥 子 亥 子   兄 辛亥 常

后寅    酉空  子 丑 子 癸   官 庚戌 虎

丑 子 亥 戌

阴 玄 常 虎

邵先生曰:子作元武加日相合,即作传,加丑为阳刃大吉,又是僧寺,中传亥加子作常,亥即元类,作常加子,又是势害,末虎克日,此课凶矣。必旬日内盗欲入方丈不得,乃入库下偷三人物,后来干三人命。盖连茹体也。且损水姓人。果第七日贼入库,偷监寺副典库三人物,既觉行者寻踪往,他客汪家捉获。将汪氏一铁椎击死,因解行者至官狱死。三僧吃棒,一僧患杖死,皆因连茹在不明,末虎作鬼故也。库中者,丑为库也。

或占求酒,壬子日申将亥时。

蛇 贵 后 阴

寅 卯 辰 巳   玄 空 阴 虎   财 丙午 玄

朱丑    午玄  午 酉 巳 申   子  卯 贵 ◎

合子    未常  酉 子 申 壬   兄 壬子 合 ⊙

亥 戌 酉 申

勾 青 空 虎

邵先生曰:酉加子作天空,支为酒,其酒必败,器必破,必无酒也。酉为酒加子,酉破子,乃破器也。子水败于酉,酉金死于子,乘空为虚诈,又传入空亡,是以无酒。

长星见于西方,蔡相公京占应于本身有何吉凶,四月辛未日酉将寅时。

朱 蛇 贵 后

子 丑 寅 卯   青 贵 朱 玄   兄 癸酉 青

合亥    辰阴  酉 寅 子 巳   父 戊辰 阴

勾戌    巳玄  寅 未 巳 辛   子  亥 合 ◎

酉 申 未 午

青 空 虎 常

邵先生曰:酉作龙为用,酉于辛为上元真禄。寅乃地下真官,又是天吏,中末又俱自刑,相公目下虽有挠,全罪有赦,将来朝廷必大用,威权震上矣。后庚寅果再入朝大用。大凡四上克下,名无禄,天动于上为纯阳,主动。若久困在下者遇之而发,居家者出。

讲席随读

读到费解处,就着本章直接问讲席——据原文作答、标出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