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六壬断案(亨集)

大六壬断案(元集)(5)

解曰:此课十二位上下带杀,五月六月是今日鬼月,子丑年是丙火绝地,本命加太岁,岁逼杀入宅,一凶也;本命加岁墓岁,二凶也;空亡阳刃加本命反克岁,三凶也;子丑年丙之同类不得地,四凶也。壬子年太岁在子,行年在丑,不法死也。爱圅曰:午为阳刃死气加命害命,子年冲动大凶。况行年又见阳刃,午为自刑,是以自戕而死也。

金墓于丑,支墓命即五行墓,盖丑为申金之墓。丑加申是太岁被本墓所压也。

郭德占家宅,壬申生三十八岁,己酉年六月甲寅日未将午时。

青 空 虎 常

午 未 申 酉   合 朱 合 朱   财 丙辰 合

勾巳    戌玄  辰 卯 辰 卯   子 丁巳 勾

合辰    亥阴  卯 寅 卯 甲   子 戊午 青

卯 寅 丑 子

朱 蛇 贵 后

邵先生曰:人宅皆逢旺神,今六月占非本姓之旺,乃守东方之旺,只宜守分,不宜运用。若安分则自然享福,一运用便有艰辛。辰加卯六害六合又锁之,巳加辰作勾地网,又逢勾陈锁之,迤逦传出子息,火为子息,破费钱物,因此衰败。子又个个多病,费尽却死,是取债之子,来年后年行年到处,子愈取债也。

叶助教丙辰年四月初九日寅时生,五十四岁占家宅,己酉年二月初四癸丑日亥将午时。爱圅以历法推之尚是正月节,此与姜伯达占前程之数同,然彼是未将寅时,说见姜伯达课内。

青 空 虎 常

戌 亥 子 丑   空 蛇 空 蛇   财 丙午 蛇

勾酉    寅玄  亥 午 亥 午   兄 辛亥 空

合申    卯阴  午 丑 午 癸   官 甲辰 后

未 午 巳 辰

朱 蛇 贵 后

邵先生曰:主宅后东厕水沟不通,一主人患眼疾,二主人常有肠风泻痢之疾,三主妇人血脉不通,四主人浮肿而死,只因西北水路闭塞,所以如此。若不开通,定主妇人癫狂重病也。叶家果有人常患眼,兼妇人有病。盖因西北水沟为人所塞,凡雨后东厕及后屋常为水浸,助教自有肠风疾,妻妾每患吐泻。盖三传辰土亥水,亥克午火,午却逃临身宅,身虽制得他,宅却为他所害,故宅被害而反害人也。干属水,支属土,土来克水,中传又是水,末传天罡截住,壅塞亥水,故水不通,血脉不行,致生诸病。至戊午年妇人产后遂患癫病,盖为螣蛇所挠耳。午为心,血脉不通而克心,故有是病。

童三十四公丙申生七十四岁,占家宅。己酉年戊申日巳将卯时。

空 虎 常 玄

未 申 酉 戌   后 玄 常 空   财 壬子 后

青午    亥阴  子 戌 酉 未   官  寅 蛇 ◎

勾巳    子后  戌 申 未 戊   兄 甲辰 合 ⊙

辰 卯 寅 丑

合 朱 蛇 贵

邵先生曰:此课老反送幼,良为不利。初子亦为子息,天后为少女,既有初而无中末,是家务不进也。身上见眷属,行年上引出破败,宅上戌作元武,主诸子分居,财各入己。其第三子最不肖。四课内发用更传出元之阴,是子孙是贼也。当年丧第三媳,又嫁少女,次年争讼。二子死,壬子年丧长子,甲寅年丧四子,财物悉尽。童公有五子,至此仅存其二矣。盖日上未为眷属,阴上见酉,酉属兑,兑为少女。初传见子,子是子息也。皆是己下之人,而无老阴老阳之辈。且行年上巳为老阳,却临卯上自败,亥为老阴,却在酉上自败,中寅日德而空亡,辰为财库,库既空,财亦空矣。

汪四六公癸丑生五十七岁占家宅,己酉年壬午日辰将申时。

勾 合 朱 蛇

丑 寅 卯 辰   虎 合 朱 阴   官 甲戌 虎

青子    巳贵  戌 寅 卯 未   财 壬午 后

空亥    午后  寅 午 未 壬   子 戊寅 合

戌 酉 申 未

虎 常 玄 阴

邵先生曰:水日火局,人皆曰财,不知反生日上未土,土反克水,见财化为鬼矣。然皆是眷属未了,或男未娶,或女未嫁,使用太过。宅上子息不齐,堂屋林木,先不是蛇居木,即雷嗔木,累出作怪;否则是庙宇中木,主雷嗔惊人,更十年在讼中死。汪家事悉为扳高亲费尽,甲寅年屋被雷嗔,戊午年讼死。盖八月雷杀在戌,戌加寅,更见虎,自是雷嗔;寅加午在高处也。故当是栋木,自己酉数十年,太岁在午,甲木死于午,故此年死。

伊伯廷甲戌生三十六岁占宅,己酉年丙午日卯将申时。

蛇 朱 合 勾

子 丑 寅 卯   玄 朱 常 蛇   官 壬子 蛇

贵亥    辰青  申 丑 未 子   子 丁未 常

后戌    巳空  丑 午 子 丙   父  寅 合 ◎

酉 申 未 午

阴 玄 常 虎

邵先生曰:子与丑合,末又长生,虽子克丙,得丑寅引鬼为生,初中虽六害,可望先凶后吉。奈何寅是空亡,所以不能引进,见生不生,反成凶咎。甲寅必有大灾。子丑年多事,急移可免。伊为人狂妄自高,甲寅年与大辟人过财,干人命入狱百余日,几死。子丑多事,己未妻母皆丧;庚申丧子,后移居始免灾。大凡干支见合,须有副则为好课。今甲辰旬却入见寅,进则空亡,退又子克,所以灾起子丑之年,死亡于甲寅之岁也。夫以旬末而又引入空亡,故即以其年分言之。

某占家宅,正月丁卯日子将卯时。

合 勾 青 空

寅 卯 辰 巳   阴 蛇 朱 青   官 甲子 蛇

朱丑    午虎  酉 子 丑 辰   财 癸酉 阴

蛇子    未常  子 卯 辰 丁   兄 庚午 虎

亥 戌 酉 申

贵 后 阴 玄

邵先生曰:主门户幽暗,有重丧。又阴小有灾,子作蛇入宅为用,虎乘午在酉上作末,是蛇虎加二八门也,故主重丧。又子加卯相刑也。当年其人自死,又孙死。因虎乘死气在末传,又子午为道路神,而乘蛇虎加门户,上乘死煞,故尔如此。

时生己酉年四十三岁二月朔占。

贵 后 阴 玄

未 申 酉 戌   青 虎 虎 玄   子 壬子 虎

蛇午    亥常  寅 子 子 戌   财  寅 青 ◎

朱巳    子虎  子 戌 戌 庚   父 甲辰 合 ⊙

辰 卯 寅 丑

合 勾 青 空

邵先生曰:宅后逼山,宅前逼水,水虽东流过宅,反直去。若为宅基,主女多男少,子为吏人,孙为军卒仆从,财退人散。盖四阳虽临东南,无关格拘检,日后主水坏宅。因身役而尽败也。此宅基乃庚兑山行龙,坎山为主,盖缘逼迫,遂欲凿辛山为之。果是后逼山,前近水,次年建造,不过十年,连产四女。男作县吏,自后诸孙为屠儿,又为仆从,又有投军者。此宅因为公人押网,折破败坏。后卒为水冲基也。盖为宅来加申,戌为山岗,是后逼山也。宅上子作天后,是前逼水也。水横过寅,为直去,东南两处风路,为螣蛇所挠,故主吏人。又主失陷财物,兼水败坏,在子故也。末传辰为军卒仆从,六合加之故也。

某占宅癸酉日巳将申时。

合 朱 蛇 贵

寅 卯 辰 巳   朱 后 阴 虎   财 庚午 后

勾丑    午后  卯 午 未 戌   子 丁卯 朱

青子    未阴  午 酉 戌 癸   兄 甲子 青

亥 戌 酉 申

空 虎 常 玄

邵先生曰:凡四正相加,非死即败。今午加酉作后发用,午火至酉而无光。天后水又败在酉,即用死败神,则主男女淫奔。今加宅,主宅中有淫乱不明事也。后因媳妇归家,公淫之。盖子作龙加卯,为无礼刑。又酉乃酒色淫败,龙乘水则脚浮。戌加日上主动,故应此也。

某占家宅,正月己巳日午将酉时。

勾 合 朱 蛇

申 酉 戌 亥   蛇 勾 后 朱   子 壬申 勾

青未    子贵  亥 申 丑 戌   财  亥 蛇 ◎

空午    丑后  申 巳 戌 己   官 丙寅 阴 ⊙

巳 辰 卯 寅

虎 常 玄 阴

邵先生曰:家中有妇人,损一牙齿。近来又因新修厨灶,你家地上须用新砖结砌。盖用申作勾加巳,巳为双女为口,申为骨牙,勾主损折,传破故主此。更巳为炉灶,乘旺相,主新修,果其人有姐妹缺口齿,而灶新修。

郑三公辛亥年四月一日未时生,五十九岁占坟地,己酉年正月二十三壬寅日子将寅时。

贵 后 阴 玄

卯 辰 巳 午   青 合 常 空   官 戊戌 青

蛇寅    未常  戌 子 未 酉   父 丙申 虎

朱丑    申虎  子 寅 酉 壬   财 甲午 玄

子 亥 戌 酉

合 勾 青 空

邵先生曰:此课艮山行龙,坎山落穴,不是正龙,左边无山,右有两重白虎,第三重为案,主子孙贪淫好酒,后为酒家佣,妇人不正,随人淫奔,且墓内棺中有泥,白蚁食尸,右边有水,末主人为道童,自身为酒所败,老无妻,以他人之妾为妻,六年患酒病,更三年终矣。郑三公乍富,教子读书,指望及第,故请先生占之,其地果艮山来,坎山落穴,无正山,以过山为主,右两重白虎,案山亦从右边来,似乎三重。

讲席随读

读到费解处,就着本章直接问讲席——据原文作答、标出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