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壬粹言

卷十三 慕农占验集全一(2)

嫌末亥遁旬癸,冲克初传之财,年命上虽乘午财,又为天将所伤,支上天财,虽为干之长生,又乘元武劫煞,且干支共争一财,财何能有?后果验。

辛巳四月己酉日戌时申将,湖友蔡光德遣仆州城讨取银两,占可即付否。

巳未卯巳

未酉巳己

不能即付,当从别处兑交也。盖因龙神乘灾民星发用,奈属旬空,迄逦至末传,始逢财爻。又遥克为用,传将间退,末传亥为图书,主使人持券而回,向别处交兑也。且三传缺未,得支上神凑合,其银必系两次凑合,后果如所占。

出行章第六

辛巳正月己未日申时亥将,王叔臣刺史赴省,出门马毙,因占水道平安否。

丑戌丑戌

戌未戌己

干支无伤,水陆平安。惟此行不免有意外之费耳。何以言之?盖因岁破加月破发用,定主财物耗损费。且干支俱乘日墓,又作三刑,中末又重刑其干支,是以所为不通。以致意外之财重重耗费也。后果因公事未也,复赴省城,耗其多金。

癸未七月戊戌日酉时巳将,祖拭之买舟赴省,占道上平安否。

寅午酉丑

午戌丑戊

三传合局,生干支神,上下相生,舟行平安。嫌发用白虎克日,又合中犯煞,支上午为自刑,且系病符,加于行年,恐采薪之忧,有所不免耳。果主仆俱有疾而回。

讲席随读

读到费解处,就着本章直接问讲席——据原文作答、标出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