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壬神定经

六壬神定经(1)

上卷

釋天第一

《乾鑿度》曰:氣象未分,謂之太易(謂始生於玄牝)。元氣始萌,謂之太初(陰陽初生)。氣象之端,謂之太始(始有清濁之形)。形變有質,謂之太素(清濁己分)。形質已具,謂之太極(二儀初立)。

《釋名》曰:天,坦也,坦然而高遠也。《物理論》曰:水土之氣,升而為天。《桓譚新論》曰:天以為蓋左旋,日月星辰,隨而東西。虞喜曰:天確乎在上,有常安之形,故天行健而不息也。《尚書考靈曜》曰:觀二儀之旋,昏明之時。《禮記》曰:天之道,高也,明也,悠也,久也。《易》曰:天垂象,見吉凶。故後世聖人造式,以楓子為天,圓其質,法天而動,以取其義也。

釋地第二

昔大禹觀於洛河而受錄,於寰瀛之內,可得而言也。地有四表四瀆,八紘之外,名為八極,地不足東南。其廣東西二億三萬二千里,其南北三億三萬一千三百里。南北為經,東西為緯。乃曰地有十二辰,王侯之所國也。昔黃帝旁行天下,方制萬里,得百里之國萬區。則《周易》所謂首出庶物,萬國咸寧者也。故後世聖人造式。以棗心為地,方其體。法地而靜,其義在茲爾。

釋四時第三

《淮南子》曰:天地之道,襲精為陰陽,專精為四時。四時者,春夏秋冬也。

春 班固曰:春為少陽也,主東方。東,動也,陽氣動物,於時為春。春蠢也,萬物之生,蠢然而運動。

夏 班固曰:夏為太陽也,主南方。南,任也。陽氣任養萬物,於時為夏。夏假也,萬物假火乃宣平。

秋 班固曰:秋,為少陰也,主酉方。西,零也。陰氣零落,於時為秋。秋也,(顏師古曰:□,子由切)。萬物收斂乃成熟。

冬 班固曰:冬,為太陰也,主北方。北,伏也。陽氣伏於下,於時為冬。冬,終也。萬物終藏,乃不可稱。

四季班固曰:中央者,陰陽之內,四方之中。經緯通達,乃能端直。於四時為四季。土主稼穡蕃息也。

釋日第四

黃帝遣大撓造甲子,大撓以日之功能生萬物,故隨四時、因萬物而為名,故成陰陽之施化,萬物之始終,十干之象具焉。

甲 《春秋元命包》曰:甲者,狎也。春即開,冬即合。鄭司農曰:甲者,拆也,萬物甲拆而後出。班固曰:萬物出於甲也。

乙 《春秋元命包》曰:乙者,屈也,盤屈芒而欲伸。鄭司農曰:乙,軋也,萬物自軋而出。班固曰:萬物奮軋於乙。

丙 《春秋元命包》曰:丙者,明也,言太陽明盛。鄭司農曰:丙,炳也,萬物盛茂,炳然而明。班固曰:萬物明炳於丙。

丁 《春秋元命包》曰:丁者,強也,言萬物此時強盛。鄭司農曰:萬物長養,於此剛強。班固曰:萬物強盛於丁。

戊 《春秋元命包》曰:戊者,勉也,土勉勵萬物所生。鄭司農曰:戊、茂也,言萬物於此盛茂。班固曰:萬物豐茂於戊。

己 《春秋元命包》曰:己者,甘也,言萬物既生,人皆甘之。鄭司農曰:己者,紀也,言萬物皆有條貫成紀。□□□□□。班固曰:萬物出於甲,終於己也。

庚 《春秋元命包》曰:庚者,更也,言萬物至秋秀實。鄭司農曰:庚,更也,萬物至秋更空也。班固曰:萬物欲斂更於庚也。

辛 《春秋元命包》曰:辛者,新也,言萬物更前體而新。鄭司農曰:萬物秀而新。班固曰:萬物悉新於辛也。

壬 《春秋元命包》曰:壬者,任也,萬物於此時而懷妊。鄭司農曰:言冬時閉藏,萬物懷妊於下。班固曰:萬物懷孕於壬。

癸 《春秋元命包》曰:癸者,揆也,言萬物成熟,揆而藏之。鄭司農曰:物懷任,於此時揆然萌芽。班固曰:萬物陳揆於癸。

釋辰第五

《易》曰:分陰分陽,為用柔剛。謂甲、丙、戊、庚、壬、五乾為陽日,為剛日。子、寅、辰、午、戌、六支為陽辰,為剛辰。謂乙、丁、己、辛、癸、五乾為陰日,為柔日。丑、卯、已、未、酉、亥、六支為陰辰,為柔辰。

子 班固曰:萬物孳生萌於子。《樂志》曰:子者,孳也。謂陽氣至子,更孳生也。

丑 班固曰:萬物紐芽於丑。《樂志》曰:醜者,紐也。言終始之際,故以紐結為名也。

寅 班固曰:萬物引達於寅。《樂志》曰:寅者,津也。謂生萬物之津途也。

卯 班固曰:萬物冒茆於卯。《樂志》曰:卯者,茆也。言陽氣生而孳茂。

辰 班固曰:萬物振美於辰。《樂志》曰:辰者,震也。謂萬物震動而長也。

巳 班固曰:萬物巳盛於巳。《樂志》曰:巳者,起也。萬物已盛,此時畢盡而起也。

午 班固曰:萬物萼而布於午。《樂志》曰:午者,長也,大也。言萬物皆長大也。

未 班固曰:萬物昧蔓於未(蔓者,散也)。《樂志》曰:未者,味也。言萬物生成有滋味也。

申 班固曰:萬物申堅於申。《樂志》曰:申者,身也。言此時物身體皆成就也。

酉 班固曰:萬物皆熟於酉。《樂志》曰:酉者,猶也。謂此時萬物皆猶縮也。

戌 班固曰:萬物畢入行戌。《樂志》曰:戌者,滅也。謂此時萬物衰滅也。

亥 班固曰:萬物該閡於亥。《樂志》曰:亥者,刻也。言此時陰陽刻殺萬物也。

釋陰陽第六

董鐘舒曰:王者欲有所為,宜求其端於天。天道大者在於陰陽,陽為德,陰為刑,刑主殺,德主生。陽常居大夏,以生育長養為事。使陰常居大冬,而積於空虛不用之處。此以見天之任德不任刑也。陽出布施於上,而主歲功。陰入伏藏於下,而時出佐陽,陽不得陰之助,亦不能獨成歲功。王者承天意以後事,故務德教而省刑罰。刑罰不可任以治也,猶陰之不可任成歲也。

五行第七

《白虎通》曰:五行者,謂水、火、木、金、土也。言五行相生,為天行氣之義也。地承天,猶妻之事夫,臣之事君也。

水:天以一生水於北方。北方者,陰氣,在黃泉之下。任養萬物。水之為言准也。許慎曰:水准也,平也。

火:天以二生火於南方。南方者,陽,在上,萬物垂枝。火之為言委隨也。化也。陽用事,萬物變化也。許鎮曰:火,熾也,炎而上也。

木:天以三生木於東方。東方者,陽之氣始動,萬物始生。木之為言觸也,陽氣觸物而生也。許填曰:木冒也,冒地而生也。

金:天以四生金於西方。西方者,陰始起,萬物禁止。金之為言禁止也。許慎曰:金,禁也。為進退之禁也。

土:天以五生土於中央。中央者,主吐含萬物。土之為言吐也。土者最大,包含萬物。將生者出,將死者歸,不嫌清濁。

釋五色第八

傳曰:章為五色。蔡邕曰:通於眼者為五色。釋例曰:五方正色有五間,色亦有五也。

青:東方之正色也,象木葉青也。釋例曰:甲木庚金,故以乙妹嫁與庚為妻。春木旺,甲往召乙,乙懷金氣以應甲,故東方有間色綠也(甲青、乙碧)。

赤:南方之正色也,象火光赤色也。釋例曰:丙火壬水,故以丁妹嫁與壬為妻。夏火旺,丙往召丁,丁懷水氣以應丙,故南方有間色紅也(丙赤、丁紫)。

白:西方之正色也,象霜露白也。釋例曰:庚金畏丙火,故以辛嫁與丙為妻。秋金旺,庚往召辛,辛懷火氣以應庚,故西方有間色縹也(庚白、辛慄)。

黑:北方之正色也,象水黑色也。釋例曰:壬水畏戊土,故以癸妹嫁與戊為妻。冬水旺,壬往召癸,癸懷土氣以應壬,故北方有間色紫也(壬黑、癸綠)。

黃:中央之正色也,象土黃中通理也。釋例曰:戊土畏甲木,故以己妹嫁與甲為妻。季夏土旺,戊往召己,己懷木氣以應戊,故中央有間色紺也(戊黃、己絳)。

釋五音第九

傳曰:發為五音。蔡邕曰:通於耳者為五音,乃宮、商、角、徵、羽也。

宮:班固曰:宮,中也。居中央,暢四方。唱始生,為四聲綱也。《律歷志》曰:宮屬土者,以其最濁,君之象也。季夏之氣和,則宮聲調,宮亂則荒,其君驕。《樂志》曰:宮為君,宮之為言躬也。中和之道,無往不理焉。

商:班固曰:商,章度也(度火名切)。《律歷志》曰:商屬金者,以其濁次宮,臣之象也。秋氣和,則商聲調,商亂則誠,其宮壞。《樂志》曰:商之為言強也,謂金性堅強也。

角:班固曰:角,觸也,立也。為宮物觸也,而生載芒也。《律歷志》曰:角屬木者,以其清濁中次商,民之象也。春氣和,則角聲調,角亂則尤,其人哀。《樂志》曰:角為民之為言觸也,謂象諸陽氣觸物而生也。

徵:班固曰:徵,扯也,物盛大繁祉也。《律歷志》曰:徵屬火者,徵事之象。夏氣和則徵聲調。徵亂則哀,其事傷。《樂志》曰:徵為事也,徵之為言止也,言萬物盛則止也。

羽:班固曰:羽,宇也,萬物聚藏宇覆也。《律歷志》曰:羽屬水者,以其最清,物之象也。冬氣和,則羽聲調,羽亂則危,其財匱。《樂志》曰:羽為物,羽之為言舒也,言陽複萬物,孳育而舒生也。

夫音聲者,中於宮,觸於角,神於徵,章於商,宇於羽。故四聲為宮紀。

讲席随读

读到费解处,就着本章直接问讲席——据原文作答、标出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