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六壬探原(推演篇)-上

大六壬探原(推演篇)-下(3)

干上午“午丑申”〔重审〕 干上未“未卯亥”〔见机〕

干上申“巳寅亥”〔元首〕 干上酉“午辰寅”〔元首〕

干上戌“戌酉申”〔元首〕 干上亥“亥戌未”〔杜传〕

癸亥日

干上子“戌酉申”〔元首〕 干上丑“丑戌未”〔不虞、元首〕

干上寅“丑寅卯”〔元首〕 干上卯“丑卯巳”〔涉害〕

干上辰“辰未戌”〔元首〕 干上巳“酉丑巳”〔涉害〕

干上午“午亥辰”〔重审〕 干上未“巳亥巳”〔无依、重审〕

干上申“卯戌巳”〔比用〕 干上酉“未卯亥”〔见机〕

干上戌“巳寅亥”〔知一〕 干上亥“未巳卯”〔嚆矢〕

遁干

三传既得,遁干须详,欲得其干,则以旬干、日干求之

旬干

丙寅日占事,则用甲子旬内之干,子则甲子,丑则乙丑 丙子日占事,则用甲戌旬内之干,戌则甲戌,亥则乙亥,余视此

日干

甲己之日从甲子起,乙庚之日从丙子起,丙辛之日从戊子起,丁壬之日从庚子起,戊癸之日后壬子起

按:壬课首重旬遁之干,日遁之干无足重轻,姑存此说,以备一格

如丙寅日亥将申时,丙寅日乃甲子旬也 天盘子起甲,丑起乙,寅起丙,至酉起癸,遇戌亥为空亡,四课三传之枝,皆如是论,列式于左〔日遁之干,推法与比相同〕

初传  中传  末传

壬   空亡  丙

申   亥   寅     甲乙

〔壬〕申丙〔日干〕 亡亥 子丑寅丙

〔亡〕亥申     空戌 卯  丁

〔己〕巳寅〔日枝〕 癸酉 辰  戊

〔壬〕申巳     壬申 未午巳己

辛庚

十二天将

遁干既得,课具规模,再演十二天将,乃辨局中否泰 一曰贵人,二曰螣蛇,三曰朱雀,四曰六合,五曰勾陈,六曰青龙,七曰天空,八曰白虎,九曰太常,十曰玄武,十一曰太阴,十二曰天后 然贵人有日夜之别,先察占时,旋转有顺逆之分,次观坐地,诸家议论,略有异同,兹遵《协纪辨方《,庶可后先一贯

日贵起例

如所占得卯、辰、巳、午、未、申六时者,即用日贵

日贵人歌

甲羊戊庚牛,乙猴己鼠求,丙鸡丁猪位,壬兔癸蛇游,六辛逢虎上,阳贵日中俦〔日贵人取法于先天,先天十干起于坤,以德合为贵人 如甲日贵人未,未中有己与甲合也〕

六甲日未为日贵,六戊、六庚日丑为日贵,六乙日申为日贵,六己日子为日贵,六丙日酉为日贵,六丁日亥为日贵,六壬日卯为日贵,六癸日巳为日贵,六辛日寅为日贵

夜贵起例

如所占得酉、戌、亥、子、丑、寅六时者,即用夜贵

夜贵人歌

甲牛戊庚羊,乙鼠己猴乡,丙猪丁鸡位,壬蛇癸兔藏,六辛逢午马,阴贵夜时当〔夜贵人取法于后天,后天坤寄于申 如庚日贵人未,未中有乙与庚合也〕

六甲日丑为夜贵,六戊、六庚日未为夜贵,六乙日子为夜贵,六己日申为夜贵,六丙日亥为夜贵,六丁日酉为夜贵,六壬日蛇〔巳〕为夜贵,六癸日卯为夜贵,六辛日午为夜贵

贵人旋右转歌

贵人在亥行从子〔顺行〕,在戌还将酉引前〔逆行〕,在巳但从辰位转〔逆行〕,若居辰上巳为先〔顺行〕

凡贵人在地盘亥、子、丑、寅、卯、辰六位者,螣蛇、朱雀等神,依次左旋顺行

凡贵人在地盘戌、酉、申、未、午、巳六位者,螣蛇、朱雀等神,依次右转逆行

如甲辰日亥将卯时 起例云:如所占得卯、辰、巳、午、未、申六时者,即用日贵 今所占为卯时,故用日贵 又云:六甲日未为日贵,故用未为贵人 又云:凡贵人在地盘亥、子、丑、寅、卯、辰六位者顺行,今天盘日贵之未,加于地盘亥上故顺行,列式于左

涉害

初传  中传  末传

龙   蛇   武

壬   戊   甲

子   申   辰   阴后

〔合〕戌甲〔日干〕 武辰巳午未贵

〔后〕午戌     后卯  申蛇

〔龙〕子辰〔日枝〕 虎寅  酉雀

〔蛇〕申子     空丑子亥戌合

龙陈

如丙子日午将亥时 起例云:如所占得酉、戌、亥、子、丑、寅六时者,即用夜贵 今所占为亥时,故用夜贵 又云:六丙日亥为夜贵,故用亥为贵人 又云:凡贵人在地盘亥、子、丑、寅、卯、辰六位者顺行,今天盘夜贵之亥,加于地盘辰上,故顺行,列式于下

见机

初传  中传  末传

蛇   常   合

丙   癸   戊

子   未   寅   龙空

〔蛇〕子丙〔日干〕 陈卯辰巳午虎

〔常〕未子     合寅  未常

〔常〕未子〔日枝〕 雀丑  申武

〔合〕寅未     蛇子亥戌酉阴

贵后

如庚午日申将辰时 起例云:如所占得卯、辰、巳、午、未、申六时者,即用日贵 今所占为辰时,故用日贵 又云:六庚日丑为日贵,故用丑为贵人 又云:凡贵人在地盘戌、酉、申、未、午、巳六位者逆行,今天盘日贵之丑,加于地盘酉上,故逆行,列式于左

察微

初传  中传  末传

武   龙   蛇

戊   壬   甲

辰   申   子   贵后

〔蛇〕子庚〔日干〕 蛇辰巳午未阴

〔武〕辰子     雀卯  申武

〔合〕戌午〔日枝〕 合寅  酉常

〔后〕寅戌     陈丑子亥戌虎

龙空

如辛酉日亥将子时 起例云:如所占得酉、戌、亥、子、丑、寅六时者,即用夜贵 今所占为子时,故用夜贵 又云:六辛日午为夜贵,故用午为贵人 又云:凡贵人在地盘戌、酉、申、未、午、巳六位者逆行,今天盘夜贵之午,加于地盘未上,故逆行,列式于左

别责

初传  中传  末传

龙   武   武

空亡  辛   辛

丑   酉   酉   阴武

〔武〕酉辛〔日干〕 后未申酉戌常

〔阴〕申酉     贵午  亥虎

〔阴〕申酉〔日枝〕 蛇巳  子空

〔后〕未申     雀辰卯寅丑龙

合陈

五行生尅定名

贵神虽旋转有方,向背之真伪难测,欲具众理,而应万事 又当知五行生尅之定名,大别之有五:曰“父母”、曰“兄弟”、曰“妻妾”、曰“子孙”、曰“官鬼”

生尅起例

凡生我者为父母,阳见阴、阴见阳为正印,阳见阳、阴见阴为偏印,亦名枭神

凡我生者为子孙,阳见阴、阴见阳为伤官,阳见阳、阴见阴为食神

凡尅我者为官鬼,阳见阴、阴见阳为正官,阳见阳、阴见阴为偏官,亦名七杀

凡我尅者为妻妾,阳见阴、阴见阳为正财,阳见阳、阴见阴为偏财

凡比和者为兄弟,又为同类 阳见阳、阴见阴为比肩,阳见阴、阴见阳为劫财,亦名败财

假如甲辰日亥将卯时,以甲干为我,甲为阳木,初传子,乃是阳水生我阳木,阳见阳,为偏印,又为父母 中传申,乃是阳金尅我阳木,阳见阳为七杀,又为官鬼 末传辰,乃是阳土,以我阳木尅彼阳土,阳见阳为偏财,又为妻妾 列式于左

涉害

初传  中传  末传

龙   蛇   武

壬   戊   甲

子   申   辰

印   杀   财

父   官   妻   阴后

〔合〕戌甲〔日干〕 武辰巳午未贵

〔后〕午戌     常卯  申蛇

〔龙〕子辰〔日枝〕 虎寅  酉雀

〔蛇〕申子     空丑子亥戌合

龙陈

年命

传有一定之吉凶,人有各殊之年命 传财本吉,年命见官鬼而成凶;传鬼本凶,年命见子孙而成吉 年命之关系其重如此,岂可忽乎

年者,行年所到之宫也 其法自地盘男一岁起丙寅,逆数整岁,顺数零岁;女一岁起壬申,顺数整岁,逆数零岁,数至若干岁止 如男命四十四岁,自丙寅上起一岁,隔一位丙子上十一,丙戌上二十一,丙申上三十一,丙午上四十一,此逆数整岁也 又顺数,丁未上四十二,戊申上四十三,己酉上四十四止,即知四十四岁行年为己酉,此顺数零岁也 如女命三十四岁,自壬申上起一岁,隔一位壬戌上十一,壬子上二十一,壬寅上三十一,此顺数整岁也 又逆数,辛丑上三十二,庚子上三十三,己亥上三十四止,即知三十四岁行年为己亥,此顺数零岁也 列表于左

〔男命行年表〕

丙寅一岁、丙子十一、丙戌二一、丙申三一、丙午四一、丙辰五一

丁卯二岁、丁丑十二、丁亥二二、丁酉三二、丁未四二、丁巳五二

戊辰三岁、戊寅十三、戊子二三、戊戌三三、戊申四三、戊午五三

己巳四岁、己卯十四、己丑二四、己亥三四、己酉四四、己未五四

庚午五岁、庚辰十五、庚寅二五、庚子三五、庚戌四五、庚申五五

辛未六岁、辛巳十六、辛卯二六、辛丑三六、辛亥四六、辛酉五六

壬申七岁、壬午十七、壬辰二七、壬寅三七、壬子四七、壬戌五七

癸酉八岁、癸未十八、癸巳二八、癸卯三八、癸丑四八、癸亥五八

甲戌九岁、甲申十九、甲午二九、甲辰三九、甲寅四九、甲子五九

乙亥十岁、乙酉二十、乙未三十、乙巳四十、乙卯五十、乙丑六十

〔女命行年表〕

壬申一岁、壬戌十一、壬子二一、壬寅三一、壬辰四一、壬午五一

辛未二岁、辛酉十二、辛亥二二、辛丑三二、辛卯四二、辛巳五二

讲席随读

读到费解处,就着本章直接问讲席——据原文作答、标出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