相刑是地支之間的一種剋制與妨害關係,源於三合局與三會方相加,或數理極至十數的盈滿狀態。它具體包含無恩、恃勢、無禮及自刑四類,其吉凶需結合命局中的吉神與凶煞綜合評斷。
相刑是地支間的一種相互克伐與傷害關係。從原理上看,相刑源於“閤中生刑”,即地支三合局加上連續的三位地支(如申子辰加寅卯辰),如同夫婦相合卻反致刑傷;也可由數理推演,古人認為天道惡盈滿,地支順逆推演至極滿的十數則引發相刑。相刑具體分為四類:寅巳申為忘卻生養之恩的“無恩之刑”,醜戌未為依仗旺氣互相欺凌的“恃勢之刑”,子卯為子母違背尊卑的“無禮之刑”,辰午酉亥為本氣太盛而自致其禍的“自刑”。命局逢相刑不可一概作兇論,若有吉辰、印綬等相助,刑反能成為可用之機;若無吉相助且夾帶凶煞,則災禍嚴重。
「凡見刑不可便以兇論,須看五行中有無吉辰、旺相、官星、印綬、責神、德福等物,有此諸吉相扶相助,刑不為害,而反為用」《三命通會》·卷02(12) 原文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