葬法倒杖

葬法倒杖(3)

折与求相似,而折则求之阔,同而异,异而同,少有差殊。

则施于甲者不免施于乙,用于丙者不免用于丁,欲求福祉,恐难致验。

挨者,傍也。

傍切其生气。

突象既彰,阴脉单现,渺茫无际,恍惚无栖。

无际则居止难定,无栖则捉摸难依。

(后厥)须傍藉生生之气,借资化化之机,上不投其急而暴气冲和,下不受其寒而阴气旋复,此挨之法也。

挨与倚相似,而挨则倚之切;倚与挨各别,而倚则挨之宽。

可挨处如种之方芽,龙之将蛰,当挨处形如转皮,气如仰掌。

并者,合也,合并其生气。

突象两彰,阴脉重现,如浮鸥傍母之形,若嘉粟吐华之势。

或两脉显其长短,或二突露其巨细,投其左则情意不专,投其右则生意不固,情意不专或值阴驳之祸,生意不固乃值亡阳之杀。

故须乘其短而小者穴之,合其大而长者并之,相依不散,理势通同。

斯则元辰完固而不伤,理气合一而不散,大义自觉,无事琐琐。

斜者,切也,斜切其生气。

凡见突脉直,下棺骸切莫授首,挨其弦则脉络不到,就其顶则气势猖强。

不到之处谓之退落,猖强之处谓之刚雄。

退落则阳中之阳偏,阳不生也;刚雄则阴中之阴偏,阴不成也。

故斜而切之,斜则不直受其暴气,切则不疏远其真情,凶可去而吉可得,祸患远而福德旺,阴阳相扶,急缓相济,而斜穴之名义明矣。

插者,下也,下插其生气。

凡见突脉之斜,须详作穴之义。

迎其来则去处牵扯,就其止则来处栖迟。

故乘其过续之中,插之以枯朽之骨。

可插处脉情活动,如横抛之势;当插处穴情昭著,似直撞之形。

生气磅礴,源源不绝,聚气充盛,浩浩难穷。

不绝则情意自专,难穷则功力自大,鬼福及人效验悠远,斯插法之理致极矣。

讲席随读

读到费解处,就着本章直接问讲席——据原文作答、标出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