论五行生旺
问曰: 可以谓之旺? 答曰: 盛德乘时,曰旺。旺,即帝旺同也。
又曰: 何以木旺在春?火旺在夏?金旺在秋?水旺在冬? 答曰: 旺,乃得时,乘四时而子母相继。 又曰: 既子母相继,何以夏火旺,何也? 答曰: 土虽分四维矣,正旺乃在六月。 何以知之? 曰: 戊土寄禄于巳,巳土寄禄于午,故先以禄而后乘旺,所以见土旺于未地,乘时相继者。
春盛,德在木,故木旺。木生火为子,子乘父业。而夏盛,德在火,故火旺。土生金为子,而秋盛,德在金,故金旺。金生水为子,而冬盛,德在水,故水旺。水生木为子,是以春又当木旺,循环四时而转也。
大凡五行乘时而生,是以本身得其旺,若于命中又见生旺,是谓物极,若失时而生,是本身自无气,又於命中见衰绝,是谓乖体,物极谓之太过,乖体谓之不及,太过则反,不及则懦,当得其中而已。又曰: 何谓得中?何谓太过不及?
《珞琭赋》云:将来者进(此失时见生),功成者退(此得时见休囚)。
太过着,假如:木命生于春,本得时,而却又逢亥为长生,见寅卯而行东方旺地,此为太过,春木宜见休囚为佳。
不及者,假如:金命人生于春,本得休囚无气了,而又復见丑为墓,寅为绝,戌亥为衰病,此为不及。春金宜见生旺为佳,其他只傚此循环而论。
此木命见秋则木死,是谓失时;而见寅时乃东方木临官乡,此之谓将来者进,所以一身显官至于此也。
《五行大论》曰:金刚则燥,燥则折,观其造物,盖谓壬申金之自临官,又于日时上见申酉,为西方金旺之乡,是曰刚也。兼以四柱中支干纳音并无火,则金难以成形;又况:金支于十二月,则黑帝主事之时,而乃水气盛之际,物本自寒及乎,日时又况二位水,乃曰金寒水冷,兼以大元壬癸之水不应去生甲乙之木;而纳音金不应去生乙酉甲申之水,此为盗气也。然为大魁者,盖壬申年见甲申时,乃食神同窝加以真词馆也。贵不显者谓金无火难成器,及金寒水冷寿不永,干元纳音盗气甚也。
《五行大论》曰:春,木旺火相,相者以待旺也。而渐有炎势,生于三月,乃清明阳壮,正物渴之时,则其火大盛。干元丙子生于寅,纳音四位火,相于春,生于寅;四柱支干纳音只有一个子,为坎水,不能济六位火,则伤乎燥。
《经》曰:杯水不能救焚,兴然为魁者喜,有丁酉,有毕宿主雨,甲辰为魁龙也。丙寅者,寅中有箕宿主风,戊子为雷霆也。此乃自卑至高,造物所喜,只伤以我风,雨助他用,终不及邹魁,壬辰、乙巳、丙寅、戊子,以他风助我用,及乎火向雷霆,得壬辰水以济用,此有华有实,而无淹滞也